关于2005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机关各处室、校直各单位:
寒假即将开始,现就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自1月20日开始放假,2月18、19日报到,2月21日上课。
2、教职工1月22-23日(双休日)正常上班, 1月25日开始放假,2月17日起正常上班。
二、教务处、各院(部)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本学期迎评整改和日常教学的各项结束工作以及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寒假前,保卫处要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和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和安全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寒假期间的安全。
四、后勤集团要利用假期进行教室、实验室、学生宿舍等日常维修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同时要注意供水管网的防寒防冻,确保教职工春节期间水电的正常供给,并安排好留校学生的伙食供应工作,做到食品安全卫生。
五、外事办要加强在校留学生和台、港学生的管理,并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活动。
六、产业处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产业单位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自行安排假期的休息和工作。
七、各学院(部)、学生处、团委要加强对学生寒假期间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文明教育。外出的教职工要注意安全,按时返校上班。
八、各院(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要工作和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各单位的值班表于1月21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处。
九、寒假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总值班电话:3192001(24小时)
5169009 5169005(白天)
特此通知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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